2013年2月19日 星期二

加強宣導學生勿燃放爆竹煙火

有關兒童(未滿12歲)施放爆竹煙火規定部分,依「爆竹煙火管理條例」(99年6月2日修正公布)第13條第1項規定:「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,應行陪同。」,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。

為保護兒童施放安全,內政部已公告禁止兒童施放飛行類(如沖天炮)、升空類(如空中美人)及摔炮類等一般爆竹煙火,上述公告禁止兒童施放之一般爆竹煙火,亦不能販賣予兒童,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以下罰鍰。

請同學注意安全,以免受罰。



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

請家長於寒假期間陪伴學生共同學習反毒相關知識


為愛拒毒

親愛的家長與同學:
    寒假即將來臨,在同學滿心期盼假期到來的同時,不過也是毒品勢力乘隙而入的危險時機,拒絕毒品的誘惑與侵害,需要親子共同面對與學習。
    根據統計資料,「好奇」與「無知」是青少年吸毒的主要原因。幫派常利用朋友的關係,散播不正確的資訊(例如:這個藥不會上癮,試試看,不喜歡就別用。),誘惑好奇心強的青少年或小朋友,導致年輕吸毒案例的增加。事實上,毒品都具有成癮性,對於使用者的心智與身體會造成極大的傷害(例如:智力退化、肢體不協調、呼吸/心臟機能受損、膀胱纖維化而需終生包尿布或洗腎等)。成年人利用青少年進行犯罪行為,以為未成年者使用或販賣毒品的刑責較輕。事實上,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少年事件處理法中,對於未成年之罪犯均訂有相關的刑責。法律上的處罰是最後一道防線,我們應該及早知道如何拒絕毒品。


2012年11月5日 星期一

宣導事項


1. 飲水機的進水開關不要動手關閉。

2. 不要因為別人的一句話,做出無法彌補的行為。

3. 不要攜帶違禁品。

4. 走廊不得奔跑,不跨教學區。

5. 搭乘專車,勿將頭手伸出車外。